“是的!”连木晨语气坚定地回答道。
白梦妃立刻提出质疑:“这不可能!如果他真如你所说的是刑警,那他没理由不知道用水是无法完全洗去血迹的。”
对此,连木晨沉默了一会儿,才缓缓开口:“首先,他可不是普通的刑警;其次,我从来没说过血迹是他清洗掉的,那只是你们的猜测而已。”
“那就讲讲案发当天的具体情况吧。”项云天提议道。
连木晨点了点头,接着说道:“好。案发当天,我像往常一样去见彩儿,我提出要帮她脱离现在的生活,让她上岸重新开始,可她拒绝了我。”
“为什么拒绝呢?”白梦妃追问道。
连木晨沉吟片刻后说:“因为她是个非常要强的人,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来改变自己的处境。”
“明白了。”白梦妃深深地吸了口气,点了点头,“那后来呢?”
“后来她拒绝我之后,我就只好返回药店。其实案发当天,天并没有下那么大的雨,所以我也不着急回去。离开后,我又折返回她那里,没想到透过门,我亲眼目睹了凶案发生的全过程。”
“也就是说,是你们俩的那个发小杀了她?”项云天问道。
“没错。”
连木晨肯定地说:“之后我还看到他把尸体,带到了你们发现的那个公园。当时我的心情很复杂,在他离开后,我还想着去救彩儿,于是我给她施了针。可就在这时,我感觉有人来了,一慌张就离开了,装作打电话报警,还点上了一根烟。”
“所以,当时那个烟蒂是你留下的?”王恬问道。
“对。但后来我发现根本没有人来,心情也逐渐冷静下来。我意识到彩儿已经救不活了,想着要保护我的那个朋友,于是又回到案发现场,替他清理了那些痕迹,还在上厕所的时候抽了根烟。我猜那个烟蒂就留在那儿了,对吧?”
“是的,被我们发现了。”白梦妃回答道。
连木晨嘴角上扬,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。
项云天认真地梳理了一遍案情后,又问道:“那你为什么现在又愿意说了呢?之前你不是一直不肯说吗?”
连木晨深深地叹了口气,解释道:“因为现在这件事关系到我的生命安全,我不得不把他供出来。”
“不对!”白梦妃再次打断他,“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,现场是你清扫的,那你为什么不拿走你和彩儿的合照呢?”
“这有什么好奇怪的?”连木晨笑道,“因为我知道,把合照留在那里,反而更能排除我的嫌疑。你们肯定会认为,凶手既然清理了现场,看到合照就会做贼心虚,把照片拿走。而我本来就不是凶手,所以我可以理直气壮地把合照留在那儿。”
听到这里,白梦妃转头看向项云天,用眼神征询他的意见。
项云天轻轻点了点头,对白梦妃说:“把这件事告诉赵队吧。”
“好!”白梦妃迅速掏出手机,给赵飞打电话,并向他汇报了情况。
赵飞立刻赶回警局,展开了排查工作。
没想到,经过调查发现副局长竟然就是连木晨的发小。尽管对方是副局长,但赵飞受到白梦妃等人的影响,凭借着队长的身份,毅然决然地将他抓捕了。
这一举动看似有些以下犯上,但赵飞还是毫不犹豫地做了。
将副局长带到审讯室后,赵飞开始对他进行盘问。
然而,副局长却有不在场的证据,声称当时自己一直在调查另一件案子。
至于他曾与彩儿恋爱的事情,倒是确有其事。
“你当时是和谁一起调查另外那件案子的?”赵飞直接问道。
副局长沉思片刻后,说出了自己一个亲信的名字,并表示这个人可以为自己作证。赵飞把那个亲信找来询问,得到了证实。
两人的说法听起来都像是真的,这让赵飞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相信谁。
无奈之下,赵飞只好询问白梦妃他们的意见。
白梦妃听后,当即说道:“还是选择相信副局长吧。毕竟连木晨给我的感觉很阴沉,他说的话有几分可信度真的很难说。在我看来,可信度绝对不高。”
项云天和王恬则没有发表意见。
于是,赵飞连夜把连木晨找来,严肃地提醒他:“你知不知道录假口供会有什么后果?”
却听到连木晨笑着说:“我可没有录假口供,只不过给你们讲了个故事而已。怎么,你们相信了?”
王恬顿时觉得被耍了,生气地一拍桌子,怒道:“你竟敢骗警察?”
“我又没什么不良企图,这样犯法吗?”连木晨傲慢地笑道。
白梦妃静静地看着他,心里暗自琢磨他到底在想什么。但不管怎样,她都觉得连木晨是知道真相的人。
至于真正的凶手是不是他,还真不好说,当然,这也需要他自己承认才行。毕竟经过这么深入的调查,还是没有找到确凿的线索。
众人又对连木晨审问了一番后,赵飞决定直接去他的药铺和家里搜查,看看能否找到什么线索。
于是,第二天一早,赵飞便向法院申请了搜查令,对连木晨的家进行了搜查。
结果,在连木晨家的床头发现了几本犯罪心理学的小说,又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一把匕首。
这把匕首,极有可能就是作案凶器。
找到这些证据后,赵飞立刻以杀人罪起诉连木晨。由于证据确凿,连木晨被判杀人罪名成立,被判处死刑。
因为那把匕首确实是凶器,而且也的确是在他家里发现的。
白梦妃始终想不明白连木晨之前在审讯时的态度,以及他编造的那个故事,出于好奇,她找上项云天,一起去探望连木晨。
“人真的是你杀的吗?”白梦妃问道。
只听连木晨反问道:“这很重要吗?不是已经证据确凿了吗?法院都已经宣判了。”
说话时,他的态度异常冷静,一点也不像是激情杀人后的反应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