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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十六章琼恩

    他们一早出发,在暗淡的晨光中穿林打叶。霍得的狗儿欢快冲在最前,铃铛的叮叮声让他感觉安心。

    伤口仍然疼痛,每一步都让人倍感艰难,这可没有人能够帮他,他只能装作完全没有受过伤,尽快跟上霍得的脚步。

    霍得是个小小少年,脚步轻盈灵活,在前提示他每个需要小心的路段。男孩一头棕灰发色,被林木的积水浸湿,裹成乱乱的一束束,羊皮斗篷披在小小的身躯上,让他看起来显得有些粗大壮实,衣服臃肿却显然没有影响他的灵活,他脚步欢快,从一块石头跳上另一块,从一个湿地跳上另一个,精准避过每个水坑。偶尔他也从小道旁摘下或捡起成熟的各种果子,有山楂、野莓、橡子、核桃、朱果还有颜色鲜艳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。

    琼恩已经在体力允许下尽量加快脚步,但无论他如何加快,霍得总是可以在前方更远处等待他,给他分享一路所得。他透过毡帽,能看到男孩红润有些丰腴又历经风霜雪雨的脸颊,与布兰相比,他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可爱和活力。

    布兰已经站起来了吧?还会继续爬墙么?

    山林连绵不绝,琼恩觉得已爬过了无数山头,他绝不想显露疲惫,因此不去询问到达目的地还需要多长时间。

    在有些地方,他可以看到灰蒙蒙的天空,他应该感谢诸神,神灵将雨水留给了昨夜。雨后的树林潮湿难行,他尽量踩稳每一步,要是不小心摔倒,拉伤伤口,他可能就要耽误行程。

    山林静谧,但一直都会有鸟儿鸣叫,各种各样的鸟,最多的是乌鸦,他们不会“雪诺”“雪诺”得叫。他能通过叫声区分斑鸠、大麻雀、梟、大型夜莺,但其他的就无法识别了。霍得比他有经验得多。

    “这个声音是红雀,它们喜欢毛毛虫,喜欢咕咕咕地叫,”他边走边学习鸟的叫声,“这个声音是松鸡,喜欢呱呱呱,要是有空,我可以给你逮几只。”说话让他显得更累,他稍稍停下,急促呼吸几秒,“最讨厌的是啄木鸟,每到这个时候,就喜欢啪啪啪敲个不停,有他们在,什么猎物都打不到。”

    “霍得,你一定是个好猎手。”狗儿汪汪汪在前方回头称赞。

    “霍得从小就生活在森林中。城堡的孩子从小认纹章,他们就只能辨鸟识动物啦。”白胡子老人听到他们的对话,从后面跟过来。

    白胡子的老人非要他称呼他“杂胡子”,琼恩苦笑。老人真名为霍尔拉诺瑞,是诺瑞伯爵的远支亲属。

    霍尔拉紧跟在他们身后,保持一定距离,但绝不落后太多,只要他们稍稍停留,就能听到他稳稳的脚步声走近。

    琼恩觉得已经疲累至极。天空虽未降雨,但从树叶上滚下太多,每当他们惊走鸟群,鸟群总会给他们下一场短暂的小雨,霍得喜欢惊险躲过每一场,但他只能笑笑等待。穿山越岭已经让他斗篷湿透,越来越沉重。内衣靴子也总有湿漉漉的感觉,他不明白那是汗还是错觉。说不定他已里里外外全部湿透。

    “前面有近路,但难走了。”霍尔拉老头开始一马当先。

    霍得拉过猎狗,牵在身边,示意雪诺跟随。

    他们沿着溪流而行,但并不能时时看到溪流。岸边总是有各种古怪的树根和倒下倾覆的枝干杂草,它们以各种方式拦住他们的去路,遮挡每一点视线。

    他小心跟随,但没一会他就确认,他确实已里里外外全部湿透。腰间的长剑也成了累赘,总被藤蔓和树枝找茬。

    他们一直行走,越过多个高高的山崖,下过数次无路的深坑,有一次他差点一头跃下。于是他们决定稍稍修整。他觉得负罪又羞耻,黑城堡在等他,但他却在浪费时间。

    他们在溪水旁取了数次水,冰冷却甘甜可口。喝水的间歇就当做休息。

    当终于走出这片深谷,他感觉太阳已经升至正当空,此时,霍尔拉宣布已经走完了全程一半的一半。

    “难道诺瑞伯爵的领地已如此大了么?”他苦笑。

    “大?诺瑞的领地是最小的。而且这些高山深谷,深究起来都是史塔克家的。我们不过有狩猎权而已。为这些地方,我们每年要向临冬城交三百张好鹿皮,三百张狼皮,三千张羊皮,还有一百人的杂役,一百人的兵役。或许你可以向诺瑞首领提议,让临冬城给他减一些税。”

    除了少数有战争的年代,他们从不用服兵役杂役,琼恩知道。

    罗柏可能会学习了解这些,鲁温学士会将这些知识全数教给他。

    “我只是临冬城的私生子。”私生子太文雅了,应该叫杂种。

    “世界不会忘”,他想到提利昂对他说的话。

    “不要小瞧自己的力量。幼童也可以在山顶推下巨石,只要时机得当,也能砸死国王。”老头继续行路,气喘吁吁,但绝不放慢脚步,“何况你不是幼童。而且,也许你该再和我说一遍,你的父亲是谁。”他没等琼恩回答,“啊,不是某个史塔克,是那个史塔克。”

    琼恩沉默,不知该说什么。双腿已经完全没有知觉,他只是靠着惯性伸腿迈脚。可能停下来就再也坚持不下去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么,我见过‘寒冰’,一把巨大的瓦雷利亚钢剑,我曾亲眼看到巨剑轻松切开脖颈,我承认大人很有技巧……我问你,有几个领主的私生子可以佩戴瓦雷利亚钢剑?又有多少领主和继承人可以?你兄弟罗柏有么?”

    他没有。钢剑是姐姐赠送,“光热”是它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父亲给我的。”他回应。

    “下次见面时,我们谈谈你母亲。”他回忆艾德史塔克最后的话,如今承诺已飘散在雪中,随着他魂归墓窖,她的信息也被雪淹没尘封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他只有一把,而他绝不会像庸王一样把族剑交给自己的杂种。但这有什么区别,如今掌控临冬城的是你孪生姐姐,见到诺瑞首领,你最好聪明点,好好说说这些。首领是个混蛋小崽子,他要面子,又不喜欢拒绝,往往还分不清主次,但他是个重承诺的人,想办法,让他做出承诺。”

    他感受到光热在腰间来回摇摆,只得用手扶稳。

    行程恢复安静,他们要继续在昏暗的丛林中行走,新的鸟叫声、虫鸣声塞满耳朵,还有猎狗铃铛的叮当声。

    “嘿,琼恩,能再让我看看你的剑么?”霍得悄悄跟上,猎狗在身侧蹦跳,似也想看。

    他未听到野兽嘶吼声,长剑并非对付野兽的好工具,远不如腰间的匕首。于是他停下解开宝剑,俯身,郑重用双手将光热递上。

    “它非常锋利,万万小心。”男孩身材堪堪高过长剑,但瓦雷利亚钢剑并不沉重,男孩很轻松就拿起。

    他抽出一截,发出赞叹声,又迅速推回,向前瞥了一眼外公,而后收起长剑,将塞满口袋的橡果、野枣、核桃掏出,往他衣袋里塞。

    他不是觉得已买下剑吧,琼恩心笑。

    他像宝贝一样一手抚着剑柄,一手抱着剑身,欢快地跟在琼恩身后。琼恩乐意减重。

    真像个侍从,琼恩想。他苦笑起来。

    我不是骑士,我只是长城的守夜人,守夜人没资格有侍从。也许他该给美伊做侍从,她是正经的骑士,如果他表现好,美伊可能会封他为骑士,一个山地氏族骑士。

    他又想起美伊的劝说。

    若是接受,或许他就会跟随罗柏一起南下,他会带着白灵,闻到每一个针对罗柏的阴谋,也许他们现在已经胜利,而父亲也被救回。

    想到白灵,他又是担忧。

    他随即苦笑:若一直被忧虑包围,过完今晚,他也要一头白发了。

    他扼制杂念,集中心思赶路。他不想像后面的霍得,得意得反复摔跤。

    他们继续行走,经历了一场小雨。但在树林下,受影响较小,他们没有停下。当与霍得经过数次换剑,他也将霍得所给的各种食物吃完时,杂胡子宣布已走完全程的一半。

    树林茂密,他无法判断现在的时间,也许已经天黑,也许还是正午。反正无论如何,他都将一直走下去,他知道,他们绝不能在没有顶棚的森林里过夜。

    “前面那座是流泪山。传闻,远古的北境之王征战森林之时,在这里被落石击中死亡,他的征服事业到此终止。他死前悲痛万分,泪流不止,让儿子将他埋在这座山下,于是山有了名字。”

    琼恩不知道这样的传闻,北境之王或者冬境之王死亡后会被移入临冬城墓窖,除了找不到尸体的,比如“造船者”布兰登,概无例外,但他不想因这种事同他争辩。

    “诺瑞首领的居所在流泪山的另一侧山崖上。”

    琼恩终于听到了好消息。目的地就在他眼前了。

    根据杂胡子老头的指示,流泪山是一串连绵群山中较大和较高的那座,更远处边角的山属于菲林特,山的更后面是渥尔氏族,相隔宽广的另一边丘陵,杂胡子也说不清,可能是里德尔氏族,也可能是诺尔氏族的地盘,他没有去过。

    既然看到了目的地,琼恩觉得最好立刻出发。他明白自己在与野人比拼时间和耐力。野人或许走偏僻的小路,更快,但他们不会穿山越岭,也做不到忍饥挨饿长途奔袭,它们还会被经过的村庄吸引,干着杀人越货的蠢事,这是他成功的机会。若是他想带出更多的山地氏族战士,他应给伯爵留出更多的时间召集猎手,没有一分可以浪费在行程中。

    离开密林,霍得将光热还回,他带着猎犬作为先导而去。琼恩控制双腿,努力跟随。

    决不能停下,他想。

    当他们一路走下下山的坡道后,再次转入原始荒寂又阴暗的密林中,他努力跟随猎犬的铃声。他两边的背开始酸痛发麻,腿部的伤口开始出现阵痛,但不算剧烈,他觉得咬紧牙关尚可努力忍受。

    他想到黑城堡干硬的床板。即使在那儿躺一刻也好。

    诺德在关键的拐角处等待他,时而奉上采摘的野莓,时而掏出剥好的松子仁,每次出现得都恰好,食物缓解了不少困厄。

    琼恩觉得惭愧,也首次觉得穷困。他现在孑然一身,除了一剑一匕,根本没有礼物回赠。剑和匕首是他姐姐为他准备,没有送出去的道理,更何况,这种物品出现在少年身上也不是好事,反而可能害了他。

    在经过不知多少次看到前方等待的霍得和猎犬时,他的印象中就只剩麻木的双臂、疼痛的后背、几乎不受控的双腿,他看不清前路,他觉得前方总是黑压压的树干,混乱的鸦鸣。他努力让自己停止接受来至身体的痛苦,露出惨白的笑容接过新的礼物,一个干瘪的野苹果,虽然只有鸡蛋大小,但有着正常的果香。

    他继续跟着,走过一棵棵铁树、橡树、白衫还有许多他没有见过的奇形怪状的树,越过各种各样新鲜的、枯萎的藤蔓,扫开大大小小布满水珠的蛛网,在深林艰难跋涉。猎犬不时回头望他。它也累了,长长的舌头伸出,喘着热气。

    它在想什么呢?是觉得我太弱?抑或,它在同情我?劝我放弃?

    他越过一片没有树木的空地,看到了天空。天空仍被灰色覆盖,时间被隐藏了,他想。

    他仰头,好像看到了光,也看到了风。女人从风光之中走出,在他面前骑着骏马旋转,光亮之下,展示美丽的容颜和热爱他的笑容,微风吹得她长发飞扬。他想看清女人的脸,但她骑得太快转得太潇洒,俏颜一闪而过,一闪而过,他无法跟上。他知道这是他日思夜想从未见过的母亲。母亲的脸从未如此清晰出现在他面前,他激动得想哭,只想拉住女人,看个真切。他向前伸出手,却穿过了骏马和女人,它们不再绕圈,停了下来。但同时,她的容颜逐渐消解,像雕像掉落的漆块,片片碎落,在光中消融散失。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,而后消散。

    晕过去前,他听到猎犬的吠声和铃铛的叮当声。

    他被火堆燃烧的噼啪作响声惊醒。他缓缓起身,但身体无一处不痛,整体也酸软乏力,头脑更是昏沉。他望向天空,但入目的依旧是林木,依旧是林间的昏暗,他希望树枝之上的天空太阳高悬或者依然灰云笼罩。黑城堡在等他。

    “我本想去寻找首领让他们带人抬你回去,但留下病人和小孩实在不妥。”他边收拾火堆,边处理烤肉。

    他闻到了肉香,但实在没有食欲,他并不饿,霍得将他喂得很饱。

    “野人,野人,我必须,必须……”说话让他头更痛,任何晃动都加重疼痛,他希望能躺下来。

    “我已为你重新换药。若要继续行路,你得烤干衣服和斗篷。”他发现已经被套上了其他斗篷和铺盖,“在这里生火并不容易,既然生了,就好好利用一下。你要吃么?这是霍得抓的松鼠和兔子。”

    他轻轻摇头。要是一杯热汤他会考虑。

    他艰难用手左右翻找牛皮水袋,但衣物都被取下。霍得从旁边及时将水袋递给他,免了他的询问。“谢谢。”他轻声说,感觉像个废物。若是黑城堡被野人占据,他会愧疚致死,他保护不了北境,也没有保护国家,他的荣誉也将被碾落成泥。

    喝完水后,他艰难站起,给每件需要烘干的衣物寻找合适的位置,不断去查看是否已经干燥。杂胡子和霍得一边看着他艰难忙碌,一边啃着烤兔肉。猎狗在一旁抱着骨头反复啃咬。

    当衣物和毛皮终于烘烤到足以忍受的程度后,他便决定出发。霍得与猎犬一马当先,杂胡子正常殿后,负责熄灭火堆。

    烘烤的热量让他温暖,驱逐着酸痛,他希望在斗篷皮甲和内衣凉透前可以达到诺瑞伯爵的“城堡”,但他知道,这只是幻想和美好的愿望。只一会儿,他就觉得内外上下已凉透。

    他们沿着山底的沟壑前进,道路崎岖,但阻碍的灌木很少,抛开不平坦的路面,这一段十分顺利。

    他们终于在深夜敲开伯爵的城堡,每个人都累了,当他得知伯爵本人并不在的时候,在杂胡子劝说下,便在木屋大厅中睡了。

    他一早起来,走出大厅,这时候才能看到“城堡”的全貌,或许这真的可以叫做城堡。石头的地基铺满山腰,巨木支撑起架在上面的巨大房梁,牛角鹿角支撑的斗拱向两侧张扬,让城堡主堡像个巨大的牛头。

    城堡四周由石头垒砌,将所有房木包围。从山下进入主堡的通道在关键处由一座石头的小堡垒把守,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。

    城堡在流泪山的半山腰,正常人会疑惑如何取水,但从山顶直扑而下的瀑布为伯爵解决了这个问题,木质水槽将瀑布的流水从远处引来。连接瀑布的水槽边是一颗巨大的鱼梁木,红色的叶片,在朝阳下闪闪发亮。

    他走了过去,近处可以看到,鱼梁木上的人脸。它面貌威严而残酷,红色的液体自双目流出,仿若嫉恨。

    他在心树前艰难屈下未受伤的那只腿,对着心树祈祷。他有太多牵挂需要祈祷。

    不多时他听到主堡前的哄闹声。伯爵回来了。

    诺瑞伯爵——至少临冬城一直这样称呼他们的首领,有着和杂胡子一样的胡子,只是他的胡子纠结而乌黑,两边的头发野蛮但梳理得整齐,整个人看起来极其强壮,他和他父亲艾德看起来差不多年龄。

    “琼恩雪诺,你一定就是了,”在他看着诺瑞伯爵的时候,伯爵也注意到了他,“昨夜我在山下大醉,但霍克拼了命把我摇醒,说有守夜人带着重要消息造访。”他加大声量,站在高地笑意盈盈俯视着他,“告诉我,琼恩雪诺,我是回得太迟,还是回得太早?”

    诺瑞伯爵至少比他高半个头,与杂胡子一样,风霜满面,但有着猎人的稳重,领主的威严还有商人的一丝狡黠,让人看不出他是个山地氏族人。也许他和其他粗犷的北境领主一样,在狂放的外表下,都有着自己的心思。艾德史塔克曾告诫过罗柏和他。

    琼恩乐意跳过所有寒暄,直接进入正题。

    “大人,”琼恩再次艰难行了一礼,“这不由我决定,而是由野人决定。”他将所知全部向眼前的伯爵讲述。万般辛苦就为这一刻。

    “南方野人不多。”伯爵突然大声向大厅喊“霍尔玛!长城给的乌鸦没被烤了吃吧?”

    霍尔玛从主堡大厅牵着狗出来笑嘻嘻搭话,“给喂得好好的,随时可以烤。”

    伯爵没有多理他,转而向琼恩,“你会写字吧,把消息送给他们,让他们加强戒备。乌鸦跑得比猎手快。”

    “霍尔玛昨晚已经放出了一只告警的乌鸦。”琼恩道。霍尔玛在一旁点头。

    “嗯,做得不错!”

    警醒黑城堡是当然,但这远远达不到目的。

    长城需要人手,而如今极度空虚,即使做好防备,但若只靠剩下的残疾、老人,根本无法守住全副武装的野人,更何况,长城的城堡向南几乎没有防御能力。

    “伯爵大人!”琼恩不想轻易放弃,但也无法强迫他直接援助黑城堡,“希望您还有其他乌鸦,我将给临冬城送去一只,如今只有他们还有力量击败长城外的野人大军,野人们将随时准备攻打长城。”

    诺瑞伯爵没有搭理他,他命令猎手就地将猎取的鹿切分,要求管家安排人,给周边每户猎人都送一份。然后他让霍尔玛点起大厅的篝火,示意琼恩雪诺随他一起进去。

    “哦,琼恩雪诺,你是谁?”伯爵在琼恩坐下后开口,“你穿的可不是黑衣。若不是霍尔拉和小鬼霍得,我可不信你是什么守夜人。”

    “伯爵大人,我当然是守夜人,”说话让他头疼,像有人在他脑袋敲着鼓,“我是莫尔蒙总司令的事务官,是临冬城的杂种,艾德史塔克是我的父亲。”

    “我只听说过耐德的私生女,”伯爵露出气恼的表情,仿若他父亲艾德史塔克是个私生活极不检点的人,“怎么还有私生子?”

    “她是我孪生姐姐。”琼恩道,“她已被劳勃国王扶正,如今名为美伊史塔克,是临冬城城防司令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好吧,我承认,耐德在生孩子上比我厉害,可他现在死了,或许我的机会来了。”他哈哈大笑起来,“哦,你不要怪我,他人已死了,请你节哀。”

    收起大笑后,他又沉默了一会,继续道,“孩子,快些将信写了吧,先写给黑城堡的,你一定有什么可以补充,然后写给临冬城的,管乌鸦的伙夫不识字,千万不能让他把信送反了。等你写完信,我们再谈谈其他的。”他语气开始变得柔软起来,琼恩只当这是源于临冬城的福利。

    等他将羊皮纸写满示警后,交给霍尔玛,然后考虑该如何写给临冬城。

    写作不是他的强项,他不能像写给黑城堡那样直接。他多次提笔,又多次叹气,不知该如何下手。

    “笔上有刺么?”听他回复没有后,诺瑞伯爵继续,“那一定是纸在咬你。”

    肯定有东西在咬他。他逼自己快速介绍长城所面临的所有情况,说明长城或他自己对临冬城的期待。“我是长城的琼恩,不是临冬城的”,他边写边告诉自己,想用文字压榨出临冬城的最后一丝力量。

    后一封信交出后,他开始面对诺瑞伯爵,看他究竟有什么其他的可谈。

    “你的兄弟,罗柏史塔克在孪河城参加婚礼时,被佛雷家族杀害,同时受害的还有北境的很多诸侯,领主或他们的亲人,他的母亲,凯特琳史塔克也一同遇害。希望你节哀,当然了,我会陪你。我的兄弟多半也死了,一百名诺瑞猎手恐怕一个也回不来。”

    琼恩只有悲伤,但没有感觉到一丝意外,他的泪早已流干。

    “杂胡子的孙女霍敏梦到了。她已提前告诉我。她的父亲也死了。大人您弟弟叫什么?”

    诺瑞伯爵示意身边的仆从,侍从穿着猎装,像个猎人多于像个侍从,她为他端来了两个用牛角制成酒杯,其中一杯放到了琼恩手中。“欧文诺瑞。”他举杯向琼恩示意,“为罗柏、为欧文、为瑞卡德!”

    酒毕,诺瑞伯爵紧握牛角,“死于战场,光荣,死于婚礼,令人发指。也许你该告诉临冬城的兄弟,我们在等他长大,也要告诉他,我们的耐心有限。”

    这是个机会,琼恩心想。

    “大人,我希望诺瑞可以派猎手随我一起防守黑城堡。只因,若是野人拿下长城,北境将再无机会南下复仇了!为了复仇,我们应该北上而非南下,但我们北上又是为了南下。我相信姐姐和我的兄弟,在收到乌鸦后,一定会向长城派遣援军,击败曼斯雷德!”

    “呵呵,琼恩雪诺,要是我们防守长城,而临冬城迟迟不能协助,防守就没有任何意义。”他将牛角杯送递回仆从。

    “有意义,一定有意义。临冬城绝不会弃长城而不管。”他只希望美伊和弟弟们没有被仇恨蒙蔽。

    “我信任耐德的临冬城,那不代表我可以信任他儿子的。”

    您必须信。“我父亲是值得信任的人,我知道,但我以荣誉和性命为注,他的子女也一样可以信任。”

    诺瑞伯爵闻言哈哈大笑起来。“这个子女要是你,我倒是可以信任,但我没有见过他们,我只相信亲眼见过的人。更何况,以我了解,他只是个小孩子,你姐姐也只是个女人。我为什么要信任他们!”他重重拍了桌案,“我给你个提议吧!我的女儿,就是站在你身后的这个,我唯一的女儿,十六岁,和你很匹配吧,你若是承诺娶了她,我立刻征召战士,为你守卫黑城堡。”

    这不是我的黑城堡,是整个北境的。

    仆从脸色羞红,但勇敢直视他,像是在挑衅。她这个样子有些像耶哥蕊特,但耶哥蕊特不会脸红。琼恩心想。

    “大人,您知道我是发过誓言守夜人,在心树前承诺过不娶妻不封地。”琼恩觉得诺瑞伯爵只是换一种方式拒绝而已,这让他有些气馁。

    “呵呵,你倒是痛快,说什么守夜人。”他的大胡子一抖一抖,“你显然更该担心姓氏。”

    这算什么,羞辱么?“大人,我没有那么骄傲。当然,我只是临冬城的杂种,配不上您的女儿。”

    “罗柏是北境之王,他的继承人也是国王,你不是说,你的姐姐被扶正了么,你难道觉得自己没有希望?”诺瑞伯爵接过新的酒杯,“守夜人那里,也是一样,肯定有方法让你从誓言中解脱。”

    多么天真的人才会认为这有可能性。他感觉失望,但仍想争取,“这绝不可能,大人。您大可换个条件。”

    “换个条件?”诺顿一口饮完杯酒,“好,那就换个条件。你我比酒,谁能喝得更多,就算胜,若是我输了,便派兵。”

    琼恩只觉得头又开始阵阵疼痛。就算他身体正常,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。

    “不行?那比狩猎和摔跤?要知道,我和耐德可比过无数次,他几乎就没有赢过。我们就是靠摔跤来决定是否听他命令的。”

    要是全靠摔跤决定,他早砍了你的头。

    琼恩已气急了,直愣愣盯着他。难道他看不出他已受伤,状态不好?要是等到他身体恢复,他多半是和曼斯雷德在这个大厅里比武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不愿意。不过呢,我告诉你,想要我信任,要么赢我,要么用婚姻。史塔克与诺瑞上一次联姻还要数到两百多年前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我不是临冬城公爵,无法为您和史塔克安排联姻。这位小姐大可寻找其他贵族。”布兰登的婚姻可以为临冬城维系重要力量,而瑞肯,他几乎是个小孩子。

    “谁说只能让我女儿嫁到临冬城?”

    这句话让他心悸。他有些怀疑是否应该来这里求援。两个妹妹,他们在君临,根本不可能给这位伯爵续弦,而美伊,只看看这位伯爵的大胡子,便知道绝不是美伊的良配。若姐姐嫁这位,他宁愿放野人过长城,或许吧。

    诺瑞伯爵再接过了一杯,这次他喝得慢些。

    他是想让我提条件?

    意识到这点,他迅速冷静下来。

    他走下座位,退到主座之下,向诺瑞伯爵致礼后,解开长剑。

    “在我北上长城时,姐姐美伊史塔克赠送我此剑,”他抽出长剑,烟灰的波纹在剑身流淌,美丽至极,“这是瓦雷利亚钢剑,七大国中,只有少数历史悠久的大贵族才能持有。贵重程度不用多言。”

    诺瑞伯爵停下酒杯,盯着剑,盯着他。

    “我愿以此剑来担保临冬城值得信任和托付。您援助黑城堡后,若是临冬城不向曼斯雷德出兵使您后继无援,这把剑就是您的。”他等待了数个呼吸,但诺瑞伯爵仍不动声色,他内心长叹,只得加码,“我以长城、临冬城以及我姐姐美伊史塔克的名义向您承诺,您的每个战士和士兵都会被赠与一把优良的钢剑,一套皮甲,每一位牺牲的战士都将获得一枚金龙的补偿。”

    诺瑞伯爵笑了。